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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17:04:23 人气:339 来源:王羽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为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振兴中的典型示范作用,发掘一批鲜活经验,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推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发掘一批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较强、科技竞争力较强、联农带农作用突出、产业融合发展具有示范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结其在开发农村资源、延长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中的鲜活经验。利用现代化宣传手段、多元化宣传渠道,以图文并茂、视频展示、线上线下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等展销活动开展宣传推介,促进学习交流、经验共享,营造激情创业奔富、共促产业振兴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对象

推荐企业为海南省域内荣获“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涉农企业及市县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农业企业。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行为、重大环境污染和质量安全事故等。

三、推荐流程

(一)市县推荐。各市县对辖区内的典型进行挖掘,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进行审查把关,择优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一个企业一个独立的推荐材料包(含文字推介材料、图片、视频等)。

(二)省级遴选。省农业农村厅对市县报送材料进行审核,遴选主题突出、成效显著、积极向上的典型案例,统一纳入海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宣传册。

(三)宣传推介。利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等平台以宣传册、视频展示等形式开展宣传推介,依托全媒体资源广泛宣传。鼓励市县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龙头企业、优质农产品品牌。重点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就业、促增收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各市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龙头企业经验梳理、模式总结和案例编写等工作,联动开展宣传推介,共同树立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典型。

(二)材料要求。一个企业一套独立的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包含典型模式解析或主要做法经验、取得成效,优质产品介绍等内容)、企业发展意向或规划、企业对外合作或融资需求(可提供企业对外合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企业图片材料。要求文字通俗、图片清晰,每个企业宣传材料字数1000左右,图片大小不低于3M。在提供文字材料、图片材料的同时,可提供精美短视频(3分钟以内)。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就业、促增收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推荐。承担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的企业优先推荐。

(三)报送形式。推荐材料(文字、图片、视频)于9月15日前以市县农业农村局名义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hnncpjgy@126.com(也可报送存贮介质U盘或光盘)。

五、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黎文浩,18789841687

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协会秘书处李耀光,19128717989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