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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22-07-26 09:03:14 人气:198 来源:王羽

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农产品加工信息服务中心    发表于北京

收录于合集#政策文件167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加大乡村振兴捐赠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


  

一、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税收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民生工程建设和运营,促进完善生产性、生活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具体包括:

  

  (一)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

  

  1.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2.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

  

  3.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水利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5.农田水利占用耕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6.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农民住宅建设税收优惠

  

  7.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8.农村烈属等优抚对象及低保农民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四)农村饮水工程税收优惠

  

  9.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10.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1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1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3.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

  

  1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印花税

  

二、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现行税收政策着眼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局,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产品流通、支持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由“输血式”扶贫转变为“造血式”产业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

  

  (一)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

  

  15.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6.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7.出租国有农用地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18.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9.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免征契税

  

  2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契税

  

  21.收回集体资产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22.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二)促进农业生产税收优惠

  

  23.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4.进口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5.进口玉米糠、稻米糠等饲料免征增值税

  

  26.单一大宗饲料等在国内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27.生产销售有机肥免征增值税

  

  28.滴灌产品免征增值税

  

  29.生产销售农膜免征增值税

  

  30.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31.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2.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

  

  33.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34.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5.农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36.捕捞、养殖渔船免征车船税

  

  37.农村居民拥有使用的三轮汽车等定期减免车船税

  

  (三)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税收优惠

  

  38.“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39.“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减免企业所得税

  

  40.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1.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部分农用物资免征增值税

  

  42.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4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涉农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促进农产品流通税收优惠

  

  44.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5.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46.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

  

  47.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8.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

  

  49.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纤维板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90%

  

  51.以废弃动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和工业级混合油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

  

  52.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53.以农作物秸秆及壳皮等原料生产的纤维板等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54.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5.农村污水处理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56.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三、激发乡村创业就业活力



  


  就业创业是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不断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范围,加强对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或特殊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有力增强了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具体包括:

  

  (一)小微企业税费优惠

  

  57.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58.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59.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60.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

  

  61.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62.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63.重点群体创业税收扣减

  

  64.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扣减

  

  65.残疾人创业免征增值税

  

  66.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